(中央社記者郭玫蘭台北10日電)台生會今天表示,教育部「大陸學歷採認辦法」草案對畢業或正在就讀台生的大陸學歷,將「有條件」不溯既往,這是嚴重侵害台生權益。
台灣留學大陸青年學生發展協會(台生會)副理事長陳正騰告訴中央社,他們今天郵寄一份異議書給教育部,對教育部4日預告修正「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」草案的內容表示不滿。
台生會長林志哲說,教育部說老台生「不守法」、「偷跑」,應拿出證據來,並明確告訴大家,台生究竟是違背什麼法律?台生前往大陸求學,是依循1992年施行的「兩岸關係條例」和1997年頒佈的「大陸學歷採認辦法」,是合法的。
他說,最有爭議的是,教育部在2006年宣佈大陸高校採認名單「自始不予適用」,明顯違反「中央法規標準法」,也違背信賴保護原則。
陳正騰也說,教育部對外國學歷採認,採寬鬆的「正規」標準,但對大陸學歷,卻採取嚴格的「學力」為標準;對外國學歷通通溯及既往,對大陸學歷卻不溯既往,這雙重標準,是明顯的歧視。
北京大學台灣校友會秘書長林志隆說,北大等大陸名校,其學術水準早已得到國際認可,甚至名列前茅。但是,他說,在台灣政府心中,這些名校卻比落後國家的野雞學校還不如,實在欺人太甚。
就讀北京中醫藥大學的林峻生說,教育部在1997年公布的採認名單中,北中醫也在採認之列,他也因此到大陸求學,沒想到,教育部一再怠惰、拖延,讓他從大學讀到博士班了,居然將被醫事類排除、不溯既往等原則限制而無法採認,不知何時才能返鄉貢獻所長,實在很無奈。
台生會表示,等到採認辦法正式公佈之後,將採取行政訴訟的方式,狀告教育部,來捍衛台生權益;此外,也不排除在近期採取集會示威,向政府表達不滿。990210
編輯人 中華力誠中國大陸留學中心 日期 2010-04-13 瀏覽 259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