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大陸學歷採認問題,教育部表示,日前在全國各地舉辦公聽會當中,各界傾向「不溯及既往」,因此「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修正草案」也是朝這個方向規劃,目前還是草案預告,並未定案,如果確定採不溯及既往,也會辦理學歷甄試補救。
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楊玉惠表示,大陸學歷採認傾向「不溯及既往」,是日前公聽會共識,未來也將規劃舉辦學歷甄試。
教育部表示,除了醫事領域學歷不採認之外,之前在大陸41所頂尖大學取得學歷的台灣學生,如果通過學歷甄試,將可取得同等學歷證明,初步規劃是取得大陸大學學歷的台生要考2到3科,碩、博士學歷則審查論文。台灣學生132持大陸頂尖大學教育類學位,可參加學歷甄試,通過者可在台讀碩博士班,但不能到國內中小學教書。
(2010/2/9 上午 09:55:43 徐詠絮)
編輯人 中華力誠中國大陸留學中心 日期 2010-04-07 瀏覽 279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