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陳智華/台北報導】
目前持美國等9大地區以外的國外醫學院學歷者,回台後都須先通過教育部學歷甄試,才能參加醫師及牙醫師考試。教育部認為學歷甄試也是醫檢的一環,建議由考試院辦理,但考試院昨天決定不接手,要教育部繼續辦理,如有專業和經費問題,再跟衛生署研商解決。
教育部高教司長黃雯玲昨天指出,等收到考選部回函,了解原因之後,會再跟考選部及衛生署開會討論。免學歷甄試的9大地區包括美國、日本、歐洲、加拿大、南非、澳洲、紐西蘭、新加坡和香港等,國內醫學生抗議的波蘭、匈牙利都屬免甄試範圍,也有許多學生攻讀的菲律賓醫學院畢業生則要經過學歷甄試。
包括趙麗雲、蔡式淵、何寄澎等多位考試委員今年6月26日到教育部參訪,教育部認為學歷甄試也是醫事檢定的一環,建議學歷甄試改由考試院辦理。
考選部指出,85年修正布的公務人員考試法及88年公布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,已刪除檢定考試的法源,且辦理檢定考試的背景及目的等跟教育部辦理的國外大學醫學、牙醫學系畢業生學歷甄試完全不同。
且行政院最近送到立法院審議的醫師法修正草案,確定以國外學歷參加醫師、牙醫師及中醫師考試者,都要先通過教育部學歷甄試通過,並在衛生署指定的醫療機構實習期滿,成績及格,才能參加考試,學歷甄試應仍由教育部辦理。
編輯人 中華力誠中國大陸留學中心 日期 2014-02-01 瀏覽 286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