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報╱記者薛荷玉/台北報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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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位學者認為大陸學歷採認不宜無條件「溯及既往」,而應進行「學力檢定」後再採認,較符合公平合理原則;教育部次長林聰明透露,溯及既往的辦法草案中,確有學力檢定的規畫設計,就如同東南亞習醫回國後要通過「醫牙甄試」才採認學歷。
但林聰明強調,是否對過去十二年來登陸並取得學位的台生進行學力檢定,須召開公聽會,取得共識後才定案。
私立大學院校協進會理事長、東海大學校長程海東表示,過去討論採認大陸學歷案時,多位校長都建議,若要溯及既往,應進行「學力檢定」,大學部如學的是材料工程,至少要考熱力學、電磁學,碩博士生則應審查論文。
台大教務長蔣丙煌贊成採認大陸學歷溯及既往、且不限時間點,他認為,若對大陸學歷有所質疑,就加上一個審查制度來配合,只要達到一定的學力,就應該要承認。
台灣留學大陸青年學生發展協會昨天發表聲明指出,基於憲法的人民受教權,及一九九二年通過的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」賦予大陸學歷採認的法源,溯及既往是理所當然的;且不管是哪個時期到大陸正規求學的台生學歷,都應採認,就像台灣採認其他國家學歷也無時限。
台生會副會長陳正騰指出,教育部僅採認四十一所大陸大學學歷,也是政治歧視;因教育部採認菲律賓大學多達二六九所,如果用同樣的高規格採認標準,菲律賓可採認的學校應不到五所。在醫事學歷部分,台生會主張他們應有與赴東南亞學醫學生一樣參加醫牙甄試的權利。
【2009/11/19 聯合報】
編輯人 中華力誠中國大陸留學中心 日期 2010-04-02 瀏覽 26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