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【黃如萍、林志成/台北報導】
台灣首次舉行大陸學歷甄試九月登場,因取得大陸碩博士學位的台生想返台服務,須再考筆試及審論文,引發有心返鄉服務的優秀台生不滿。中國人民大學台籍助理教授施昱年說:「大陸學歷甄試方式阻卻台生回鄉貢獻的路!」
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無奈指出,當初提出的大陸碩博士學歷甄試辦法只審論文,但過不了立法院這一關;立法院認為,有些大陸的碩博士論文是找人代寫,決議一定要加考筆試,教育部只能照辦。
依教育部公布的「大陸地區高等教育學歷甄試作業要點」,八十一年九月十八日至九十九年九月三日間,進入並取得大陸四十一所頂尖大學學歷者,可參加大陸學歷甄試,通過發給相當學歷證明。學士學歷甄試考二至三科筆試,碩博士要考筆試及審論文。
淡江大學大陸所副教授楊景堯說,台灣對大陸學歷的態度是「不相信,除非你證明給我看」,才會有大陸碩博士學歷甄試要考筆試及審論文。部分想回國參加學歷甄試的人覺得受到不公平待遇,可以理解。
取得大陸博士學位的施昱年認為,教育部大陸學歷甄試以學門命題、審核論文,並不適當。譬如土地管理、營建管理與行政管理同屬管理學門,但三者研究方向不同,卻考相同題目,合理嗎?教育部應公布論文審查委員名單。
清大副校長葉銘泉也認為,世界各國進行碩博士學歷甄試通常只審論文,很少筆試,我國做法不正常。
何卓飛表示,立院決議教部只能尊重,至於同一學門學歷甄試只考共同基礎知識,相同考題並無不當。公開論文審查委員「是不可能的」,一旦公開,審查委員將不斷遭關切,最後沒人願意參與。
首次大陸學歷甄試九月在台科大筆試,十月審碩博士學位論文。相關資訊可上大陸學歷甄試網(recruit.nchu.edu.tw/EMHD.htm)查詢。
編輯人 中華力誠中國大陸留學中心 日期 2011-11-16 瀏覽 24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