旺報【記者李蜚鴻/台北報導】
首批大陸學生將在九月來台就學,大陸學生的學雜費不能低於私立學校收費標準,也不能就讀涉及國安機密的科系,系所只要有一個教授接受政府委託國安研究,就不能招收大陸生,教育部表示,這也不是台灣獨有的規定,美國政府也會限制外國學生不得攻讀國安相關系所。
教育部昨天下午正式公布《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》及《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》兩個子法;台灣各大學招收陸生作業也正式啟動。依期程,最快首批來台修習學位的陸生今年9月即可來台,今年招生的名額最多2千人。
可轉系轉學 不得降轉
教育部對於來台陸生的範圍,修正增列包括申請來台就學,以及在台灣大專校院依法開設的境外學位專班就讀等。如在台就學期間改變身分如休學、退學應於10日內離境,如變成陸配應退學,並依新身分核定其居留;至於依親來台的大陸學生則應參加台灣大學聯考入學。
來台陸生需提出10萬人民幣財力證明,來台後可以轉系或轉學,但不得「降轉」,即大二要轉系或轉學時,不能轉到他系或他校一年級就讀。
大學招收陸生作業如附表,教育部強調,有關獎學金部分,不得由公務預算編列,公立大學對外募款,或是私立大學自己編列預算都均可。
畢業後須1個月內離台
陸生畢業後須於1個月內離台,就學期間不得從事專職或兼職工作,因此不能打工,包括產學合作,或是在校內擔任研究助理等,不過,如果有校系必須打工服務才有畢業資格,這類型和課程相關的實習打工將放寬處理。若來台陸生打工被檢舉抓到,嚴重者將強制出境,僱主也會遭罰款。
編輯人 中華力誠中國大陸留學中心 日期 2011-02-15 瀏覽 26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