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恆光/整理
中共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今天指出,根據相關協議,從明年1月1日起,港澳台可在大陸部分省份設立獨資醫院。
根據大陸媒體新華網報導,鄧海華說,外資進入大陸醫療衛生領域是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,2001年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,承諾允許外國服務提供者和中方共同設立合資合作醫療機構。衛生部和原外經貿部2000年頒布「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」,辦法規定,中國大陸不設外資獨資醫療機構,到目前為止,還是這個政策。
但為進一步擴大醫療機構的對外開放,根據有關規定,港澳台地區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舉辦醫療服務機構享受優先政策。
鄧海華指出,目前根據和香港、澳門簽署的「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」補充協議,允許香港、澳門的服務提供者在上海市、重慶市、廣東省、福建省、海南省以獨資形式設立醫院,允許香港、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設立獨資、合資、合作的療養院,提供醫療服務。
今年,大陸與台灣簽署「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」,在早收清單中納入台資醫院可獨資經營,允許台灣服務提供者在上海市、江蘇省、廣東省、福建省、海南省以獨資形式設立醫院。上述規定都從2011年1月1日開始實施。
鄧海華表示,按照深化醫改總體精神,要加強社會力量興辦醫療衛生事業,港澳台服務提供者設立獨資醫療機構可以視為試點,相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有關政策。
【中央網路報】
編輯人 中華力誠中國大陸留學中心 日期 2011-01-19 瀏覽 2554